永工发〔2018〕32号
关于同意永修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成立工会委员会的批复
永修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:
你单位上报《关于申请成立“永修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工会委员会”的请示》已收悉,根据《中国工会法》有关规定,经县总工会研究:同意你单位成立永修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工会委员会。请按照《中国工会章程》第十条之规定,民主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,并将选举结果上报县总工会。
特此批复
永修县总工会
2018年5月31日
永修县总工会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