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鸿顺化工有限公司:
你公司《关于要求成立工会组织的报告》已收悉。经研究,同意你们成立工会组织,陈慧、顾恒花、付泠波三位同志为工会委员候选人,陈慧同志为工会主席候选人。请按《工会法》第九条和《中国工会章程》第十条之规定,召开会员大会,民主选举产生工会(主席)委员会,并将选举结果报县总工会。
特此批复
永修县总工会
二○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
主题词:成立 工会组织 批复
永修县总工会 2011年7月28日印发
(共印5份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