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例十四:李xx,江西恒丰企业集团,单位为其投保特种重病险,投保金额35元。2011年5月被省级医院确诊为肺腺癌,经调查核实后,依照《江西省职工保险互助会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险计划》(2010版)相关条款给予金额赔付与2011年7月14日,赔付保险金12000元。